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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 Mac 螢幕上的項目
若要移動、拷貝和更改項目,你通常必須先將其選取。你可以選取文字或其他項目,例如文件、檔案、檔案夾、App 和磁碟。
請在 Mac 上執行下列任一操作:
- 選取文字:按一下並將指標拖到文字上。你也可以按兩下來選取一個字或按三下來選取一個段落。 
- 選取一個項目:按一下項目。例如,在 Finder 中,按一下文件、檔案夾、App 或磁碟的圖像。 
- 選取多個項目:按住 Command 鍵,然後按一下多個項目(項目不需要彼此相鄰)。 
- 選取多個相鄰的項目:按一下第一個項目,然後按下 Shift 鍵並點按最後一個項目。其中的所有項目都會包含在所選範圍中。 - 你也可以在第一個項目附近按一下,按住觸控式軌跡板或滑鼠按鍵,然後拖移選擇所有項目。此方法在使用 Finder 的「圖像」顯示方式時特別實用。 
- 在視窗中選取所有項目:按一下視窗讓其成為有效,然後按下 Command + A。 
- 在已選取多個項目時,取消選取單一項目:按住 Command 鍵並按一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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