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的提示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開啟時,如果裝置偵測到問題,你可能會收到提示。本文說明你可能會看到哪些提示,以及後續步驟。

如果與你對話的人也有開啟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而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偵測到驗證錯誤或其他問題,你會在 iMessage 對話中收到提示。你可能也會在「聯絡人密鑰驗證」設定中收到提示。

如果收到提示,可能是因為下列其中一個原因:

  • 你傳送訊息的對象關閉了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

    在 iMessage 對話中,如果你的聯絡人關閉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你會收到提示
  • 對方的 Apple ID 中加入了無法識別的新裝置。此提示可能表示訊息傳送對象的裝置之一發生問題,或經驗豐富的攻擊者可能試圖竊聽對話。

  •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無法運作。此提示可能表示服務中斷或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暫時無法運作。

  •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發生問題。此提示可能表示你其中一個裝置或帳號發生問題,或經驗豐富的攻擊者可能試圖竊聽對話。

如果你收到有關訊息聯絡對象的提示

如果你在 iMessage 對話中收到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偵測到問題的提示,建議你停止傳送訊息給該聯絡人,直到能夠確認對方是你所要傳送訊息的對象為止。

  • 確認聯絡人的裝置或帳號是否有問題(透過 FaceTime 或其他安全通話,或親自會面)。

  • 從提示中選取「驗證聯絡人」,以比對驗證碼:

    • 如果驗證碼相符,請選取「標示為已驗證」,並更新聯絡資訊。如果在 iMessage 對話中不再收到提示,而且聯絡人名稱旁邊出現勾選符號,則可繼續傳送訊息。

    • 如果驗證碼不符、你仍在 iMessage 對話中收到提示,或在你更新聯絡人的資訊後,聯絡人名稱旁邊沒有出現勾選符號,這可能表示對方不再是你要傳送訊息的對象。你應該停止與該聯絡人傳送訊息,以防萬一。

如果你選擇將提示從對話中清除,還是可以在對方的 iMessage「對話詳細資訊」頁面上找到該提示和相關詳細資訊:在 iMessage 對話頂端,點一下對方的姓名(或 Mac 上的「更多資訊」按鈕),然後向下捲動至「聯絡人密鑰驗證」。

只有在群組所有成員都已開啟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的情況下,這些提示才會出現在群組對話中。

了解如何使用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來驗證聯絡人

如果你收到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發生問題的提示

  • 檢查你所有裝置上的「設定」(或「系統設定」)是否有更新 Apple ID 設定的提示。首先,解決有關「聯絡人密鑰驗證問題」的任何提示。如果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仍然無法運作,請解決其他設定更新提示。

  • 將所有裝置上的「聯絡人密鑰驗證」關閉,再重新開啟。

  • 如果你的其中一部裝置導致無法解決的問題,請在該裝置上登出 iMessage,或將該裝置從你的帳號中移除。

  • 如果「聯絡人密鑰驗證」無法運作,請稍後再重新檢查「聯絡人密鑰驗證」設定。問題可能會自行解決。

  • 如果你無法解決「聯絡人密鑰驗證」的問題,也許可以進行重置:

    • 如果你已無法取用開啟 iMessage「聯絡人密鑰驗證」的裝置,可以從網路進行重置:在 appleid.apple.com 中,選取「登入與安全性」、選擇「聯絡人密鑰驗證」,然後選取「重置聯絡人密鑰驗證」。

    • 如果你的裝置執行舊版軟體,「設定」中可能還有重置選項:前往「設定」(或「系統設定」)> [你的姓名] >「登入與安全性」,然後尋找「重置聯絡人密鑰驗證」選項。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 Apple ID 帳號已遭盜用

如果你確信自己的帳號可能已遭盜用:

  • 重置公用驗證碼:前往 appleid.apple.com,在你的所有裝置上登出 Apple ID,並更改 Apple ID 密碼:選取「登入與安全性」,然後選取「密碼」。在更改密碼之前,請選取「登出與你 Apple ID 相關聯的 Apple 裝置和網站」選項。

  • 與聯絡人再次驗證:如果你重置公用驗證碼,已儲存該驗證碼的任何人都會在與你的 iMessage 對話中收到提示。這些聯絡人需要儲存你的新公用驗證碼,以再次驗證你的身分。

  • 檢視與你的 Apple ID 相關聯的裝置:前往「設定」(或「系統設定」)> [你的姓名],然後向下捲動檢查你的裝置。你也可以在 appleid.apple.com 上檢查。如果有你無法辨識的裝置,請選擇該裝置、向下捲動,然後選取「從帳號中移除」。

  • 了解如果你認為自己的 Apple ID 已遭盜用,該如何處理

發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