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遠端桌面」拷貝檔案
你可以將任何檔案拷貝到一或多部用戶端電腦上(系統軟體檔案除外)。
拷貝小量的檔案可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例如,拷貝 10 個皆為 10 KB 的檔案通常會比拷貝一個 100KB 的檔案花費更多時間。若要更快地完成拷貝,請拷貝單一檔案封存檔(像 .zip 檔)到遠端電腦。如果你嘗試拷貝項目時,用戶端電腦是處於睡眠狀態,你必須使用「遠端桌面」來喚醒目標電腦,然後拷貝項目。
使用拖放來拷貝
你可以藉由在管理者電腦上的 Finder 視窗、「遠端桌面」視窗,以及控制視窗之間拖移項目來拷貝項目。
若要從遠端電腦匯集所需檔案,或在遠端電腦之間分配檔案,這是不錯的方式。
將項目從 Finder 視窗拖移到主視窗中或控制視窗中的所選電腦。
當你將項目拖移至控制視窗或從控制視窗中拖移項目時,你需要考慮以下內容:
登入的使用者必須對加入項目的位置擁有寫入的權限。
若用來拷貝項目的位置中已存在相同名稱的項目,項目會重新命名並在後方加上編號來拷貝到該位置上。
拷貝的檔案會顯示在「檔案傳輸」視窗中,並且不會記錄為「歷程」中的一項作業。
拷貝的項目會保留其原始擁有者和權限。
從管理者拷貝到用戶端
你可以將項目同時拷貝到任何數目的用戶端電腦。
在「遠端桌面」 中,從主視窗的側邊欄中選取電腦列表,選取一或多部電腦,然後選擇「管理」>「拷貝項目」。
將檔案或檔案夾加入到「要拷貝的項目」列表。
按一下「加入」按鈕 來在本機卷宗上瀏覽要拷貝的項目,或將檔案和檔案夾拖移到列表。
若你要從列表中移除項目,請選取該項目,然後按一下「移除」按鈕 。
重複此步驟,直到所有你想要拷貝的項目都已在列表中。
選取你的拷貝選項。
若你想要排定此事件在其他時間進行,或設定重複該事件,請按一下「排程」按鈕。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排程作業。
按一下「拷貝」。
項目會拷貝到指定的目標位置。如果拷貝不成功,錯誤訊息會顯示在作業反饋視窗中。
從 Finder 拷貝到用戶端
你可以從管理者電腦上的 Finder 直接將檔案或檔案夾拷貝到控制視窗。
在「遠端桌面」 中,從主視窗的側邊欄中選取電腦列表,然後選取一或多部電腦。
在 Finder 中,找到你想拷貝的項目,然後將項目從 Finder 拖移到控制視窗中用戶端的螢幕上。
選取你的拷貝選項,然後按一下「拷貝」。
從用戶端拷貝到 Finder
你可以從遠端電腦將檔案或檔案夾拷貝到管理者的電腦。
若要拷貝檔案,你必須藉由使用報告或在控制視窗中找到檔案。或者,你可以從控制視窗將項目拖移到管理者電腦的桌面。拷貝的項目會保留其原始擁有者和權限。
在「遠端桌面」 中,從主視窗的側邊欄中選取電腦列表,選取一或多部電腦,然後選擇檔案搜尋報告來尋找項目。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搜尋檔案。
在報告視窗中選取你想要拷貝的項目。
將項目從報告視窗拖移到管理者的 Finder,或按一下報告視窗最上方的「拷貝到這部電腦」按鈕。
選取你的拷貝選項,然後按一下「拷貝」。
從用戶端拷貝到用戶端
你可以在遠端電腦之間拷貝檔案或檔案夾。
若要拷貝檔案,你必須使用報告來找到檔案,然後選取目標電腦或列表來接收檔案。
在「遠端桌面」 中,從主視窗的側邊欄中選取電腦列表,選取一或多部電腦,然後選擇「報告」>「檔案搜尋」或「互動」>「Spotlight 搜尋」。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搜尋檔案。
在報告視窗中選取你要拷貝的項目,然後在「遠端桌面」視窗中選取一或多部電腦。
將你想要拷貝的項目從「檔案搜尋」報告視窗拖移到「遠端桌面」視窗中選取的用戶端。
選取你的拷貝選項,然後按一下「拷貝」。
從主檔拷貝回復項目
你可以使用「拷貝項目」指令在用戶端電腦上使用主檔拷貝來回復非系統的檔案。若要確定每部用戶端電腦具有相同的檔案,這便相當實用。
「拷貝項目」指令並不會拷貝隱藏的系統軟體(即 Finder 中未顯示的項目)。你無法使用「拷貝項目」指令來將 macOS 系統軟體拷貝至用戶端電腦。
你可以製作磁碟映像檔(其中包含你想要拷貝的 macOS 檔案夾和檔案)來開始作業。或者,你也可以從任何本機卷宗或可卸除式儲存裝置拷貝檔案。你也可以自動化的回復處理程序,如排程作業中所述。
針對具有要回復之檔案的卷宗,製作主檔拷貝。
在管理者電腦上裝載主檔拷貝卷宗。
主檔拷貝卷宗必須為本機卷宗,而非透過網路裝載的卷宗。
在「遠端桌面」 中,從主視窗的側邊欄中選取電腦列表,選取一或多部電腦,然後選擇「管理」>「拷貝項目」。
將主檔拷貝卷宗加入「拷貝項目」列表中,然後選取拷貝選項。
如果你想要將此事件排定在其他時間,或將其設為重複,請按一下「排程」按鈕。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製作檔案報告。
按一下「拷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