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已封存,而且 Apple 也不會再更新。

Firmware Restoration CD 1.7 軟體許可協議

你使用本更新之權利,受以下隨附於本更新之軟體許可協議條款約束。

請仔細閱讀本文並往下捲視。底部有「接受並下載」按鈕。下載或使用本更新項目,即表示你接受軟體許可協議的條款。

Apple Inc.

Firmware Restoration CD 軟體許可協議

Apple 系統適用的單次使用授權

使用此 Apple 軟體之前,請先詳閱本軟體許可協議(下稱「許可證」)。使用此 Apple 軟體,即表示你同意接受本許可證條款的約束。如果你不同意本許可證的條款,請勿使用此軟體。如果你不同意本許可證的條款,可以將此 Apple 軟體退還給你取得的地方以進行退款。如果是以電子形式取得此 Apple 軟體,請按一下「不同意/拒絕」。如果是購買硬體時隨附的 Apple 軟體,則必須退回整組軟硬體包裝,才能獲得退款。

重要附註:此軟體可以用來重製資料。這套軟體僅容許你重製無著作權的資料、你擁有著作權的資料,或你在獲得授權或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重製的資料。若不確定是否有權拷貝任何資料,請洽詢法律顧問。

1. 一般規定。本許可證所附軟體(包括 Boot ROM 程式碼)、文件及所有字體,不論是儲存於磁碟、唯讀記憶體、任何其他媒體或任何其他形式(合稱「Apple 軟體」),皆由 Apple 許可你使用而非售予你,Apple 保留一切並未明確授予你的權利。本許可證所授予的權利只限於 Apple 及 Apple 的授權人對此 Apple 軟體的智慧財產權,不包含任何其他專利權或智慧財產權。你擁有錄製此 Apple 軟體的媒體,但 Apple 和/或 Apple 的授權人保留此 Apple 軟體本身的所有權。本許可證條款適用範圍涵蓋 Apple 所提供用以取代及/或輔助原始 Apple 軟體產品的任何軟體升級版本,除非該升級版本另附有獨立許可證,則以該許可證條款為準。

透過 Apple 軟體顯示或取用的任何內容,其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屬於相關的內容所有權人。此類內容可能受著作權法或其他智慧財產法和條約的保護,並可能受提供此類內容的第三方使用條款的約束。本許可證並未授予你使用此類內容的任何權利。

2. 允許的許可證用途和限制。

A. 本許可證允許你一次在一部 Apple 電腦上安裝及使用一份此 Apple 軟體。你同意不會在任何非 Apple 電腦上安裝、使用或執行此 Apple 軟體,或使他人得以進行此類動作。你可以使用此 Apple 軟體重製資料,但僅限於無著作權資料、你擁有著作權的資料,或是授予你權利或依法獲准重製的資料。本許可證不允許此 Apple 軟體同時存在於超過一台電腦,而且你不得在網路上提供此 Apple 軟體,使此 Apple 軟體可同時供多台電腦使用。你僅限以備份為目的,以機器可讀取形式拷貝一份此 Apple 軟體;但該備份拷貝必須包含原始軟體所載明的一切著作權或其他所有權聲明。Apple Boot ROM 代碼和韌體僅供在 Apple 硬體上使用,你不得拷貝、修改或再分發 Apple Boot ROM 程式碼或韌體或它們任一部分。

B. 對於此 Apple 軟體以及它的任一部分,除非且僅限於本許可證或適用法律明定允許的範圍內,你不得拷貝、反編譯、反向工程、拆裝、修改、製造衍生作品。此 Apple 軟體不適用於操作核設施、飛機導航或通信系統、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生命維持裝置或其他設備,其中可能因此 Apple 軟體出現故障導致死亡、人身傷害或嚴重的實體或環境損害的情況或環境。

3. 轉讓。你不得出租、租賃、借出或再授權此 Apple 軟體。受限於下列明定限制,你可將在對此 Apple 軟體的一切許可權利一次性永久轉讓予另一方,條件是:(a) 轉讓內容必須包含此 Apple 軟體的全部,包括它的所有零部件、原始媒體、印刷品及本許可證;(b) 你不得保留此 Apple 軟體的全部或部分副本,包括儲存於電腦或其他儲存裝置的副本,及 (c) 接受此 Apple 軟體的一方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許可證的條款和條件。此 Apple 軟體的所有組件都是以搭售套件方式出售,不得從該搭售套件中分開散佈或以獨立應用程式散佈。隨附特定 Apple 硬體產品的 Apple 軟體可能無法在 Apple 硬體的其他機型上執行。

更新項目:如果某個 Apple 軟體更新項目完全取代(完整安裝)先前許可的 Apple 軟體版本,你不得同時使用兩個版本的 Apple 軟體,也不得分開轉讓。

NFR(禁止轉售)拷貝:儘管本許可證另有規定,以促銷方式或其他方式提供給你的 Apple 軟體,僅可用於示範、測試和評估目的,且不得轉售或轉讓。

「回復拷貝」:可能隨附於 Apple 硬體套件,或由 Apple 提供以與 Apple 硬體套件相關聯,且所含的 Apple 軟體拷貝僅用於診斷和修復目的的回復 CD 或 DVD。這些 CD 和 DVD 只能作為 Apple 硬體套件的一部分轉售或轉讓。

學術拷貝:如果 Apple 軟體套件具學術用途,或你以學術折扣所購買的 Apple 軟體,則你必須是符合資格的教育終端使用者,才能使用此 Apple 軟體。「符合資格的教育終端使用者」是指就讀和/或在教育機構設施(即大學校園,公立或私立 K-12 學校)就讀的學生、教師、職員和管理人員。

4. 同意使用資料。你同意 Apple 及 Apple 的子公司可定期收集和使用診斷性、技術性與其他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你電腦、系統及應用程式軟體與周邊裝置的技術性資訊,以利於提供此 Apple 軟體的相關軟體更新項目、產品支援與其他服務(若有)。Apple 可利用這類資訊改善產品,或向你提供服務或技術,只要其形式無法辨識你身分即可。

5. 合約終止。本許可證維持有效,直至終止之時為止。如你未能遵守本許可證中的任何條款,本許可證授予你的權利將自動終止,Apple 不會另行通知。本許可證終止時,你應停止此 Apple 軟體的一切使用,並銷毀此 Apple 軟體的所有全部或部分拷貝。

6. 媒體有限保固。從原始零售購買的九十(90)天算起,Apple 針對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 Apple 錄製與交付 Apple 軟體的媒體提供工料瑕疵之保固。依據本節條款,你的唯一補救措施就是由 Apple 選擇退還包括此 Apple 軟體之產品的購買價格,或是將 Apple 軟體以及收據影本退回給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進行更換。本有限保固和針對媒體的任何默示擔保,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品質滿意度和適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擔保,均限於從原始零售購買的九十(90)天內期限。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限制默示擔保的有效期限,因此上述限制可能不適用於你。本許可證列載之有限保固是提供給你的唯一保固,並取代任何文件或包裝提供的其他任何保固(若有)。本有限保固賦予你特定的法律權利,而且你可能還享有其他權利,視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而定。

7. 保固免責聲明。你明示承認和同意,你使用此 Apple 軟體須自行承擔風險,而且有關是否對品質、效能、準確性及努力程度滿意等方面的全部風險均由你承擔。除了以上列載媒體所提供的有限保固之外,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此 Apple 軟體皆「依現狀」提供,附有一切瑕疵且不提供任何擔保。Apple 和 Apple 的授權人(在第 7、8 條中合稱「Apple」)特此否認就 Apple 軟體作出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之擔保和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適銷性、品質滿意度、適合特定用途、準確性、不受干擾及不侵害第三方權利的默示擔保和/或條件。Apple 並不保證你可不受干擾地享用此 Apple 軟體、不保證此 Apple 軟體包含的功能會符合你的要求、不保證此 Apple 軟體將不受干擾地操作而且毫無錯誤,亦不保證此 Apple 軟體的缺陷可獲得修正。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提供的任何口述或書面資訊或建議,均不構成任何擔保。如果此 Apple 軟體經證明具有缺陷,則你需承擔所有必要服務、維修或修正的全部費用。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默示擔保或限制消費者適用的法定權利,因此上述例外事項與限制可能不適用於你。

8. 責任限制。在法律未禁止的範圍內,無論任何情況,對由於你使用或無法使用此 Apple 軟體所引起的任何人身傷害,或任何附帶的、特別的、間接的或後果性的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收益損失、資料遺失、業務中斷的損害賠償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賠償或損失,無論前述基於何種責任理論(合約、侵權行為或其他),Apple 概不負責,即使 Apple 已被知會或知悉可能發生上述損害賠償亦然。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對人身傷害或意外或衍生性損壞的責任進行限制,因此本限制可能不適用於你。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就所有損害賠償對你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除在涉及人身傷害的情況中根據適用法律規定的損害賠償外)不應超過五十美元($50.00)。儘管任何補救沒有主要目的,上述責任限制仍將適用。

9. 出口管制。除非美國法律及獲得此 Apple 軟體的所在司法轄區法律予以授權,你不得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出口或轉出口此 Apple 軟體。特別是,但不限於,此 Apple 軟體不得被出口或轉出口至 (a) 美國規定的禁運國家;(b) 列於美國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名單或美國商務部「拒絕人士名單」或「拒絕實體清單」的任何人士/實體。你使用此 Apple 軟體,即表示你聲明並保證你並非位於上述任何國家,或列入上述任何名單。你也同意不會將這些產品用於美國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於開發、設計、製造或生產核子、導彈、化學或生化武器。

10. 政府一般使用者。此 Apple 軟體和相關文件屬於美國聯邦法規(C.F.R.)第 48 篇 §2.101「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說明文件」定義之「商業項目」,並視情況適用 C.F.R. 第 48 篇 §12.212 或第 48 篇 §227.7202。根據 C.F.R. 第 48 篇 §12.212 或 §227.7202-1 至 §227.7202-4 規定,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授權予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時,(a) 僅可作為商業項目;及 (b) 應享有與依本合約條款合條件授予其他終端使用者相同權利。依美國著作權法保留未公開之權利。

11. 管轄法律和可分割性。本許可證將由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針對加利福尼亞居民之間完全在加利福尼亞境內簽署並執行的協議所適用的法規管轄和解釋。本許可證明確排除適用聯合國國際貨品買賣契約公約。具有合法管轄權的法庭因任何原因認定本許可證的任何條款或條款的任何部分不具實施效力,本許可證的其餘部分應繼續充分有效。

12. 全部協議;管轄語言。本許可證構成雙方有關按照此文件之條款使用許可此 Apple 軟體的完全合意,並取代與該主題事項有關之先前或現在的所有共識。本許可證的修訂或修改須經 Apple 簽署書面文件才具有約束力。本許可證的任何譯本只為當地需要而設,如英文本與任何非英文譯本出現爭議,應以本許可證的英文本為準。

EA0348

下載或使用本更新項目,即表示你接受軟體許可協議的條款。

接受並下載

發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