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作

教師發佈給學生的訊息。習作可以包括通告、提醒事項、指示、指定活動或作業提交要求。習作列有收件人名單(全班或班中個別學生)、習作標題、一個或以上的活動及指示。你必須填寫收件人和習作標題,其他資料則可選擇填寫。你也可以指明習作提交日期。如指明習作提交日期,學生在該日後提交的活動或習作將當作遲交。

教師可以發佈習作、編排留待之後發佈習作,或將習作儲存為草稿,留待準備好後再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