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许可使用协议-Firmware Restoration CD 1.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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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产品
MacBook Pro (17 英寸), MacBook Pro(17 英寸,2.4GHZ), MacBook Pro (15 英寸,2.4/2.2GHz) , MacBook Pro, Mac mini(2006 年末期), Mac mini(2006 年早期), iMac(2006 年中期,17 英寸), iMac(2006 年初,20 英寸), iMac(2006 年初,17 英寸), MacBook
Apple, Inc.
软件许可使用协议-Firmware Restoration CD
在带有Apple标签系统上使用的单一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Apple软件之前,务请仔细阅读本软件许可使用协议("许可证")。阁下一使用Apple软件,即表示同意接受本许可证的条款约束。如阁下不同意 本许可证的条款,请勿使用软件。如阁下不同意许可证条款,可将Apple软件交还原处以取得退款。如阁下是以电子方式取用Apple软件,请点击 "不同意/不接受" 键。对於阁下购买硬件时包含在内的Apple软件,阁下须交还整套组装硬件/软件才能取得退款。
重要提示:本软件可用以复制材料,阁下获许可只用以复制没有著作权的材料、阁下拥有其著作权的材料、或阁下获授权或法律允许复制的材料。如阁下不肯定复制任何材料副本的权利,应联络阁下的法律顾问。
1. 一般规定 本许可证所附的软件(包括Boot ROM代码)、文件及任何字体,不论是储存于磁盘、只读存储器、任何其它载体或属任何其它形式(统称"Apple软件"),是由Apple, Inc.("Apple")许可阁下使用而非售予阁下,而且阁下只可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加以使用,Apple保留一切并未明确授予阁下的权利。本许可证所 授予的权利只限于Apple及Apple的许可人对Apple软件的知识产权,并不包括任何其它专利或知识产权。阁下拥有记录有Apple软件的载体,但 Apple和/或Apple的许可人保留对Apple软件本身的所有权。根据本许可证条款授予的权利包括取代及/或补充原先 Apple 软件产品的任何软件升级版本,除非该等升级版本另外载有独立许可证。
通过 Apple 软件显示或取用的任何内容,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属于相关的内容所有权人。此等内容可能受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法律和条约保护,及可能须遵守提供该等内容的第三方的使用条款。本许可证并不授予阁下使用该等内容的任何权利。
2. 允许的许可使用方式和限制
A. 本许可证允许阁下每次仅在一台带有Apple标签的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Apple软件。阁下同意不在任何不带有Apple标签的计算机上安装、使用和运行 此Apple软件,或授权他人这样做。Apple软件可用于复制材料,只要该等使用限于复制没有版权材料、阁下享有版权的材料或授权阁下或合法允许阁下复 制的材料。本许可证并不允许Apple软件在任何一个时候存在于一台计算机以上,而且阁下不得在网络上提供Apple软件,以致Apple软件在同一时间 可供多台计算机使用。阁下只可为备份目的而以机器可读形式复制一份Apple软件;但该备份副本必须带有原件上所载的一切著作权或其它专有权的提示。所提 供的Apple的Boot ROM代码和固件仅能用于带有Apple标签的计算机,阁下不得复制、修改或再散发Apple的Boot ROM代码或固件,或者其任何部分。
B. 除本许可证或适用法律明示允许之外,阁下不得复制、反汇编、倒序制造、拆装、修改Apple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制造其衍生作品。Apple软件并非专为用 于操作核子设施、飞机导航或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生命维持机器或其它设备而设计。在上述设施、系统机器或设备上使用Apple软件,如果出现故 障,可能会导致人身伤亡或严重的有形或环境损害。
3. 转让 阁下不得出租、出借或再许可Apple软件,但阁下可将阁下对Apple软件的一切许可使用权一次性地永久转让予另一方,条件是:(a)转让内容 必须包括全部Apple软件,包括其所有零部件、原载体、印刷品及本许可证;(b)阁下不得保留Apple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复制本,包括储存于计算机或其 它存储装置的复制本;及(c)接受Apple软件的一方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Apple 软件的所有零部件都是以捆绑方式出售的一个部分,不得从该捆绑软件中分开及作为独立应用软件分发。连同带有Apple标签的特定硬件产品提供的Apple 软件,不得在其它带有Apple标签的硬件型号上运行。
更新版本: 如Apple软件更新版本取代(完全安装)其先前获许可版本,阁下不得同时使用该两个Apple软件版本,亦不得予以分开转址。
NFR (非转售用) 副本: 本许可证内虽有其它条款规定,按促销基础贴上标签或以其它方式提供给阁下的 Apple 软件仅能用于示范、测试及评价目的,不得转售或转让。
还原副本: 连同以捆绑方式出售Apple硬件提供、或与以捆绑方式出售Apple硬件有关而由Apple以其它方式提供的还原CD或DVD,包含一份仅能用于诊断和 还原目的之Apple软件副本。此等CD和DVD,仅可作为该以捆绑方式出售Apple硬件的一部分转售或转让。
学术版本: 如套装Apple软件贴有学术用标签或如阁下以学术界折扣购买Apple软件,阁下必须是符合资格的教育界最终用户才能使用Apple软件。"符合资格的 教育界最终用户" 是指在教育机构设施(即大专院校、公立或私营 K-12 学校)上课和/或工作的学生、教员、职工和管理人员。
4. 同意使用数据 阁下同意Apple及其子公司可以收集和使用技术及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搜集关于阁下的计算器、系统和应用软件以及外围设备的技术信息,以便向阁下提供与Apple软件有关的软件更新、产品支持和其它服务(如 果有)。Apple可以使用此等信息改善我们的产品,或者用以向阁下提供服务或者技术,只要其形式不会将阁下本人识别出来。
5. 终止 本许可证在其终止之前有效。如阁下未能遵守本许可证中的任何条款,本证下阁下的权利将自动终止,而无需Apple另行通知。在本许可证终止时,阁下应停止对Apple软件的任何使用行为, 并销毁Apple软件的任何全部或部分的复制本。
6. 就载体所作的有限担保 Apple担保如下:录有Apple软件并由Apple交付的载体,如果使用方式正常, 从原先零售购入的日期起算九十(90)天内,在材料和工艺方面均无瑕疵。阁下根据本条规定享有的唯一救济,就是由Apple自行选择退回包含Apple软 件的产品的买价或更换退回给Apple或Apple授权代表的Apple软件但是,阁下必须提供收据副本。有关载体的有限担保和任何默示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有关适销性、质量满意及适合某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期限仅限于从原先以零售购入的日期起九十(90)天。有些国家地区不允许就默示担保定下适用限期,因 此上述限制可能不适用于阁下。本许可证规定的有限担保是向阁下提供的唯一担保,是代替任何文件或包装所产生的任何其它担保(如有的话)而提供的。除本有限 担保给予阁下特定的法定权利,阁下亦可能享有其它权利,但这会因管辖地区的不同而不同。
7. 不作出担保 阁下明确认识到并同意,就阁下对Apple软件的使用, 阁下须自担风险,而有关质量满意度、性能、准确性及努力等方面的全部风险均由阁下承担。除上文有关载体的有限担保外及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Apple软件是"按现状"提供的,附有一切瑕疵而不带有任何种类的担保;Apple和Apple的许可人(为第7、8条目的统称为"Apple")特此 否认就Apple软件提供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担保和条件,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质量满意度、适合作某特定用途、准确性、不受干扰地享用及不侵害第 三方权利的默示担保和/或条件。Apple并不担保阁下可不受干扰地享用Apple软件,Apple软件包含的功能会符合阁下的要求,Apple软件将不 受干扰地操作而且毫无错误,或Apple软件的瑕疵将被纠正。Apple或Apple授权代表给予的口头或书面的信息或意见均不构成任何担保。如发现 Apple软件存有瑕疵,阁下须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理或纠正的全部费用。有些国家地区不允许排除默示担保或对消费者的适用法定权利加以限制的做法,因 此上述排除和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阁下。
8. 责任限制 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阁下使用或无法使用Apple软件所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人身伤害或任何附带的、特别的、间接的 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资料损失、业务中断的损害赔偿或任何其它商业损害赔偿或损失,无论其成因及基于何种责任理论(合同、侵权或其 它),Apple概无须负责,即使Apple已知悉可能发生上述损害赔偿的话。有些国家地区不允许对人身伤害,或附带或后果性损害赔偿附加责任限制,因此 此项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阁下。在任何情况下,Apple就所有损害赔偿对阁下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包括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情况中根据适用法律规定而作出的损害 赔偿)不应超过五十美元(US$50.00)。即使前述救济失去其基本作用,上述责任限制仍将适用。
9. 出口控制 除美国法律及获得Apple软件的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授权外,阁下不得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出口或转口Apple软件。特别是(但不以此为限) Apple软件不得出口或转口(a)到任何遭美国禁运的国家,或(b)给美国财政部的特别指定国民名单或美国商务部的被禁人士或机构名单上任何人士。阁下 使用Apple软件,即表示阁下声明和保证阁下并非位于上述任何国家,或列入上述任何名单。阁下并同意不会使用Apple软件于美国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目 的,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设计、制造或生产核武器、火箭、或化学或生物武器。
10. 政府最终用户 Apple软件和有关文文件均属"商业项目",该词定义见48 C.F.R. §2.101,包含"商用计算机软件"和"商用计算机软件文档",定义见48 C.F.R. §12.212或48 C.F.R. §227.7202,以适用者为准。在符合48 C.F.R. §12.212或48 C.F.R. §227.7202-1至227.7202-4(以适用者为准)的规定下,商用计算机软件和商用计算机软件文档(a)只作为商业项目许可美国政府的最终用 户使用,及(b)只附有根据本许可证条款和条件授予所有其它最终用户的权利。Apple根据美国的著作权法律保留任何未经发布的权利。
11. 管辖法律和可分割性 本许可证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并按该等法律解释,犹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居民之间订立并全部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履行的协议一 般。本许可证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管辖,其对本许可证的适用在此明确排除。如果基于任何原因,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本许可证的任何条款 或其任何部分不可被强制执行,本许可证的其余规定应继续充分有效。
12. 全部协议;管辖语言 本许可证构成双方有关本许可证许可使用的Apple软件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与该标的事项有关的以前或现在的所有谅解。未经 Apple签署书面文件,对本许可证的任何修订或修改不具约束力。本许可证的任何译本仅仅为了满足当地需要。如果英文本与任何非英文译本有任何抵触之处, 应以本许可证的英文本为准。
EA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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