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重新命名或移動 iLife 應用程式

  • 最後更新: 14 十一月, 2008
  • 文章: HT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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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您的電腦上已安裝 iLife,請勿重新命名或移動預設 [應用程式] 檔案夾中的任何 iLife 應用程式。

受影響的產品

iLife

iLife 應用程式包括 iDVD、iMovie、iPhoto、iTunes 與 GarageBand。如果已重新命名或移動 iLife 應用程式,可能會看到下列一或多個提示:

  • 嘗試使用 iMovie 的 [使用 iDVD 共享] 功能或按一下 [製作 iDVD 計畫案] 按鈕時,會看到下列提示:

  • 您嘗試將 GarageBand 歌曲輸出到 iTunes,但 GarageBand 未執行任何動作或顯示下列對話框詢問您 iTunes 所在位置:

為獲得最佳結果,請勿在 Finder 中更改個別 iLife 應用程式的名稱。此外,請將 iLife 應用程式保留在啟動磁碟的 [應用程式] 檔案夾 (不要將它們移動到此檔案夾以外的位置,也不要將它們移動到子檔案夾中)。

移動或重新命名 iLife 應用程式可能還會導致更新或升級到新版 iLife 應用程式時發生問題。